保密宣传教育月 | 保密无小事,人人皆有责
日期: 2025-05-07   来源:    浏览量:

在信息飞速发展的当下,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愈发凸显。保密工作,不仅仅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责任,更与我们每一位公民息息相关。今年4月,是第10个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主题为“共筑保密防线,公民人人有责”。让我们深入了解保密知识,牢固树立保密意识,共同守护国家秘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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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秘密,国之命脉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它涵盖国家事务重大决策、国防建设、外交外事、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等多个领域。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不同密级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影响程度各不相同。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一位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二、保密防线,人人有责

 保密工作并非遥不可及,它与我们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在不经意间,一个小小的举动,可能就会让国家秘密面临泄露的风险。比如,使用私人邮箱、即时通讯软件发送涉密文件;在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上保存涉密文件;随意将涉及密级内容的文件、报告等有关材料进行拍照、发朋友圈或网络公开等。这些看似平常的行为,一旦发生,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增强保密意识,规范自身行为。

 

三、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应做到:

 提高保密意识:时刻牢记保密责任,不随意谈论、传播国家秘密。

 谨慎使用网络和通讯工具:不通过不安全的渠道传输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使用私人邮箱、即时通讯软件发送涉密文件。

 妥善保管涉密资料:如工作中的文件、图纸等,不将其带出工作场所,防止丢失或被盗。

 及时报告:发现身边有泄密隐患或泄密行为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保密知识,共同学习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保密知识,以下为大家介绍一些常见的保密要点:

 “保密行为十不准”:不准泄露党和国家机关机密;不准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准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或涉及密级内容的文件、资料;不准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机关秘密事项;不准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机关秘密;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机关秘密;不准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讲演中涉及党和国家机关秘密;不准在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机关秘密;不准在考察等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机关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

 网络保密注意事项: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定期更新系统和软件补丁,安装可靠的防火墙和杀毒软件;避免点击不明来源的链接和下载可疑文件;在使用微信、QQ等社交软件时,不发送涉密文件和信息;对于工作群,要严格管理成员,只交流与工作相关且不涉密的内容。

 设备使用保密要点:使用工作电脑时,设置高强度密码,并定期更换;不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和移动存储设备;淘汰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在处理前要进行数据清除或物理销毁,防止存储在设备中的涉密信息被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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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在这场战争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战士。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学习保密知识,增强保密意识,共筑保密防线,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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