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及学院党委关于落实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成果意识形态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1.学院对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成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实行课题组、教研室、学院党委三级审批。
课题组(科研成果)负责人为科研成果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教研室需对成果意识形态等方面进行审核;学院党委宣对成果意识形态审核进行复核把关。
2.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申报、项目结项、成果评奖。
课题组负责人在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申报、项目结项、成果评奖前提交审核,教研室审核后送学院党委复核。
3.发表人文社会科学类论文或出版人文社会科学类著作。
在发表人文社会科学类论文或出版人文社会科学类著作发表前提交审核,教研室审核后送学院党委复核。
请各个教研室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审核工作。
2025年12月26日